到惠民医院看病 农民工有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06: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看病贵、看病难一直是令市民们头痛的问题,随着政府对医疗问题的不断完善、修改,普通市民的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对于收入不高的农民工来说,到普通医院看病仍然是一种奢望。为了让农民工跟市民们一样看得起病,我市将6所医院定位为惠民医院,除了这些医院相对比较便宜外,农民工只要到这6所医院看病,还可以享受不缴“门槛费”、提高报销比例等多种优待。

  新政二:

  实施了《特殊优惠医疗服务补贴办法》,进一步减轻了农民工住院医疗费负担。

  为减轻农民工住院医疗负担,按照“取之于农民工,用之于农民工”的原则,成都市从2007年3月开始实施了《特殊优惠医疗服务补贴办法》,对在我市就业的农民工在惠民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在全额支付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起付标准基础上再报销20%-80%的个人自付费用。截止2007年9月,全市已有73名农民工在惠民医院住院并享受优惠补贴61526元。

  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市农民工和低保人员在指定的6所惠民医院住院时将享受到医疗费补贴和医疗救助等特殊优惠。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共同制定的《成都市特殊优惠医疗服务补贴办法》,于3月份起至2008年12月期间施行。

  补贴范围

  农民工和低保人员都可享受补贴

  在我市就业的符合规定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即农民工;持《成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人员,即低保人员均可按本规定享受特殊优惠。

  从即日起,凡是符合规定的人员到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含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医院、成都铁路分局医院等6所惠民医院就医都可享受到补贴。

  补贴办法

  优惠分4类 参保人员补贴更高

  根据规定,优惠政策因为参保人群不同被分为4类。

  已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农民工,由政府全额支付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起付标准金额580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扣减起付金额后,按50%—80%的比例支付,其中:1万元以下至1万元支付50%,1万元至2万元支付60%,2万元至3万元支付70%,3万元以上的支付8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未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农民工,由政府全额支付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起付标准金额580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扣减起付金额后,按20%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已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惠民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享受“六免、八减、三优惠、一方便、零加价”的优惠政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物价标准纳入统筹结算。

  未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据悉,农民工或低保人员到惠民医院就医时应该享受的优惠在出院时就能得到体现,惠民医院将先行垫付,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再支付给医院。

  另据介绍,此政策的出台,除了在医疗费上对农民工给予了帮助外,还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给予了极大促进。据悉,对享受了优惠补贴但未参加综合保险的农民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综合社会保险费,拒不补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采写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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