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长选举官司11月16日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06:56 信息时报

  台北消息 高雄市长选举无效与陈菊当选无效诉讼,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前天辩论终结。陈菊的律师说“走路工”贿选事件记者会是揭弊并非竞选活动;黄俊英的律师则请法官拿出道德勇气,为台湾树立典范。

  据台媒报道,合议庭订11月16日下午4时宣判,本案为二审定谳,判决结果攸关是否重选,如维持原判,即高雄市选委会办理选举有效、陈菊当选无效,不但要重选,且因涉及以强暴、胁迫等方法妨害选举,陈菊不能再选;如果选举无效、当选无效,不仅须重选,陈菊也不能再选。

  若陈菊不能再选,民进党将另推人选;一般认为“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其迈、“立委”管碧玲及高雄县长杨秋兴是热门人选。

  如改判为选举无效、当选有效,仍须重选,但陈菊可以再选。若改判选举有效,陈菊当选也有效,黄俊英败选确定。

  前天上午开庭时,双方律师火气不小,黄俊英的律师与陈菊的律师互指对方“大吼大叫”、“严重不实指控”,审判长数度缓和才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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