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猛打“免费电话” 最终被判赔四万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0:12 东南快报

  一个偶然的机会,福清的邵某得知在家打固定电话不用交钱,便猛打“免费电话”,两年来共消费电信资费4.5万余元。电信公司发现情况后,向邵某讨要资费无果,便将其告上法庭。近日,福清法院一审判邵某败诉。

  2000年12月,邵某向福清电信分公司申请安装了电话。刚开始的3年,邵某一直按时缴纳电信资费。但自2003年10月起,由于电信公司的失误,把邵某家的电话号码误认为是中国银行福清市支行的,到2005年11月为止,电信公司向该银行收取款项共计45349余元。期间,邵某一直使用该部电话,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电信公司发现这种情况后,向邵某多次讨要电信资费无果,于2006年12月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邵某偿还电信资费。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邵某与电信公司的服务合同真实有效,邵某没有缴纳电信资费,一审判邵某向电信公司偿还电信资费45349元。

记者 江建斌 通讯员 融法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