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游锡所涉“特别费”案移送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0:40 东方网-劳动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台北消息: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吕秀莲、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原陈水扁幕僚长陈唐山等11人由于涉及“特别费”案,9月21日遭到台湾检方起诉,检方17日将此案移交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按照岛内有关规定,检方完成移交后,法院可以开始对起诉进行分案审理。同时,台北地方检察署17日也完成初步规划,针对这些起诉组成了公诉团队。

  台湾检方于9月21日完成了对民进党所谓“四大天王”谢长廷、苏贞昌、吕秀莲和游锡所涉及“特别费”案的侦察,吕秀莲和游锡遭到起诉,谢长廷和苏贞昌则未被起诉。

  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要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需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但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缺乏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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