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日前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0:49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16日记者从邢台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邢台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于近日出台,该规范首次对不能设置和限制设置广告的特定区域给予具体划定。“给实际工作提供更多可操作性。”法制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规范中规定了特定区域内不能设置户外广告,包括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及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市政府明令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风貌建筑保护区、风貌建筑及保护性、标志性建筑;异型楼顶或坡屋顶;透视围墙、铁艺护栏围挡;沿街商铺门窗;各类涵洞内、桥梁下等。

  此外,还设定特定区域内限制设置户外广告,包括外环线以内区域大型占地广告;中心城区广场、绿地及周边三十米范围内各类广告;中心城区主干道路两侧绿地及隔离带内占地经营性广告;中心城区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等。另外,一般、临时门店牌匾设置各有规范。该《办法》还对户外广告塔以及利用公交站牌、路名牌、电话亭、报亭、报栏等市政公用设施设置内光源户外广告灯箱的规格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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