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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谋控制当地的龙虾收购 “虾王”敲诈勒索3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2:10 东南快报
本可通过卖虾发财,但“虾王”却企图通过敲诈勒索来控制当地龙虾市场。厦门铁路警方昨日透露,这个敲诈勒索案嫌犯在厦门落网后被押回江西。 据警方披露,涉嫌敲诈勒索案的江某(江西永修人),本身在做水产批发生意,收入不菲,在当地小有名气,在纠集熊某等人后,更以“虾王”自居。 为抢夺龙虾市场,江某借势出昏招。2005年至2006年5月,江某决定找同行王某下手,强制要求王某在收购龙虾时,每斤向他们交纳1.1元的交易“差价”,如王某不同意,他们就阻止收购。 据初步查证,仅一年内,王某就被迫交纳“差价”超过3万元。王某觉得大部分利润被盘剥后就报警。当地警方介入调查,江某先逃到南昌郊区避风头,后决定来厦门创业。13日上午,江刚到厦门,就被厦门警方抓获。 记者 易福进 通讯员 厦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