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撒谎不代表下一次也撒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3:23 正义网-检察日报

  今年8月31日,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将一起盗窃案移送苇河林区检察院。经检察官审查,犯罪嫌疑人姬长喜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盗窃林木304根,2.865立方米,折合人民币1701元,堆放在家中院内;另一部分是盗窃林木17根,1.586立方米,折合人民币1149元,堆放在采伐号附近的地边上,2007年4月被林政人员巡查时发现并收缴。

  9月3日,检察官提审了姬长喜,他的话出乎检察官的意料:“我家里堆放的那304根木材是在清理山场时,经林场采运技术员同意后才拉回来的。”检察官经过周密调查,发现姬长喜说了谎。

  9月13日,这个案子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检察官再次提审了姬长喜。意外情况又出现了——姬长喜一脸无辜地说:“如果说在家里那些木头认定是我偷的,我认可。但那17根也认定我盗窃,我不服。那17根松木杆是冬天采伐后装车时被雪埋在地里落下的。2007年开春,土地承租人要种地,通知我把木头运走,我才知道地里还有木头,我就把这17根木头归拢到地边上,后来被林政人员拉走。我找他们去要过,他们说让我交700元钱,我就没要。”

  一起看似简单的案件,竟然一波三折。9月17日,秋雨绵绵,凉意袭人。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顶着小雨,对这17根木材的堆放地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找到了姬长喜所说的土地承租人张某。结果发现,这次姬长喜没有说谎。最终,起诉书只认定姬长喜盗窃304根松木杆的犯罪事实。

  9月30日,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上,姬长喜动情地说:“感谢检察官,我在检察官面前说过谎。但检察官不记仇,为我主持公道,我要说谢谢他们!”此时,旁听的群众向公诉席上投去敬佩的目光。

谷德新 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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