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禁收“人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飞 通讯员王坚)目前,国家旅游局正在对《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修订进行网上调查,其中有几条修订意见都直接针对“零负团费”现象。届时,国家旅游局将会明令禁止旅行社向导游收取“上团费”(又叫“人头费”)。

  据介绍,目前导游的收入一般由旅行社发放的上(带)团补助和在导游过程中收受的各类佣金两部分组成,导游要多赚钱只能想方设法打游客的主意。而此次网上调查对“导游人员的工资应该包括哪些部分”等相关问题也进行了征询。广东导游协会会长郑文丽表示,协会支持国家旅游局就导游薪酬制度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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