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4:32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经查,在我局登记注册的部分企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参加2006年度企业年检。此前,我局对未参加年检企业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部分无法邮寄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企业,又于8月1日采取公告形式予以送达。但截止到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年检。

  现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公告:凡2006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未接受2006年度检验的企业(具体名单见我局注册大厅和门户网站上的公告),请速向我局提交企业年检材料,申请补办企业年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企业,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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