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游锡堃“特别费”案移交法院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5:18 沈阳网-沈阳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台北消息: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吕秀莲、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原陈水扁幕僚长陈唐山等11人由于涉及“特别费”案,9月21日遭到台湾检方起诉,检方17日将此案移交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台湾检方于9月21日完成了对民进党所谓“四大天王”谢长廷、苏贞昌、吕秀莲和游锡堃所涉及“特别费”案的侦查,吕秀莲和游锡堃遭到起诉,谢长廷和苏贞昌则未被起诉。

  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要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需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但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缺乏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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