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用定位手机监视妻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5:2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诉讼:我被老公“卫星定位”了

  现状:手机定位叫卖隐私噱头

  律师:应有具体规定来监管此类服务

  据《郑州晚报》报道郑州一男子用卫星定位手机来获取老婆的行踪,被老婆诉至法院要求离婚,16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诉讼:我被老公“卫星定位”了

  “我精神压力很大,实在是忍无可忍。”原告张女士在诉状中称,2007年8月初,丈夫未经同意便对她的手机进行了卫星定位,并根据卫星定位信息质问自己的动向。张女士表示,自己对这一严重侵犯隐私的极端不信任行为无法忍受,因此和丈夫多次发生争吵。张女士说,10月8日晚上11时左右,丈夫再次到自己的住处吵闹,并动手打了自己,后来还把自己两岁多的孩子也抱走了。

  现状:手机定位叫卖隐私噱头

  “卫星定位:用手机号码查你老婆(公)在哪儿干啥!”这是一些公司在网上叫卖手机“定位”服务的宣传语。据介绍,开通这种业务手续很简便,谁都可以开通,只需提供一份入网登记表,签订一份协议等。

  律师:应有具体规定来监管此类服务

  律师认为,手机定位的原则是“自愿”在先,用户必须同意开通这种功能,才能进行“定位”。如果私自对他人手机进行定位,没有涉及到犯罪,便没有触犯《刑法》,只能在《民法》空间进行处理,主要是涉及到“个人隐私权”问题。对于像手机定位、手机卧底软件等有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的产品和服务,应该做出具体规定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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