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建议,草案逐条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6: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人行道停车罚500元 好高哦

  市法制办回应:市民有啥意见随便说 将组织研究和修改

  首席记者 王盛

  “现在车位那么少,车子又多,不停人行道,停在哪里?”昨日,《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机动车停人行道最高罚款500元的规定,引发了一场关于车位配套少与车辆多相矛盾的争议。市法制办法规二处孙希武处长再次强调,本次公布的草案征求意见稿,其目的也是看条例设置是否合理,可不可行。在完成征求意见后,市法制办会针对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组织修改,市民有何意见和建议尽可以提出来。

  条款:第二十六条(车辆停放)

  禁止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和地下管线沟盖上行驶、停放。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现场:人行道上车挨车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望平街看到,街道东侧的人行道至少有6米宽。一株株行道树之间的人行道上停着一辆又一辆的机动车。原来宽敞的人行道有的只剩下不到两米宽的距离供行人行走。望平街靠玉双路段,记者好不容易发现的一个空缺也正被占据——守车人正指挥一辆红色车辆停入其中。

  据了解,目前占用人行道停车现象较为普遍,小区周边和餐饮聚集区的人行道成为停车场尤其突出。

  ○说法:车位配套少,人行道又太宽

  “现在本身车位配套少,特别是一些老小区,根本就没有停车位,不停在人行道上停哪里嘛?”在记者的采访中,许多车主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刘先生认为,成都本身就是私家车第三城,私家车在发展,商家要经营,车位配套却不完善。在这种现状下,许多人行道很宽,有的宽至七八米,行人行走远远用不了这么宽,当然可以利用。

  “罚款最高500元,比《道法》规定的罚款都高!”一些市民对罚款额度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法制办讲解:在起草这项规定时,从影响市容管理方面考虑得多一些,相关的横向考虑也许存在不严谨的地方。在完成征求意见后,我们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组织修改。

  ○今日关注条例:

  第四十一条(车辆容貌)

  在城市道路上停放或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车身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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