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部分物业公司提高标准收费 市民对采暖费有异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6:4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本报10月17日刊发消息《今冬采暖费标准不变》后,不少市民来电咨询为何自己所在小区收取采暖费用高于物价部门的标准。就此,记者走访了省城一些小区物业管理部门。

  记者在某小区公示栏看到一组数据:相对去年的物价标准,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16元,水价由原价2.06元/吨上调到2.34元/吨,由于今年物价大幅上调,气暖也不得不由原价3.20元/平方米上调到3.52元/平方米。如此计算下来,很多小区的执行成本已大大超过现行采暖费收费标准。某小区物业部门负责人说,去年物业垫资超过8万元。如果今年采暖费标准不变,物业部门将入不敷出。

  因此,有部分小区的物业部门经过核算成本,对今年的采暖费用进行了适当的提价,市民如果对今年采暖费用有异议,可以到所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询问,物业管理部门有向小区住户告知、公示的义务。(作者: 叶媛媛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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