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要“重奖”更要“重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7:18 新京报

  ■ 观察家

  10月17日起,广州市大幅度上调见义勇为最高奖励金额,特等伤残从8万元升至15万元,牺牲更从5万元升至30万元,并且不论见义勇为者的户籍在哪,是否为广州人,奖励慰问金额都一样待遇。(10月17日《信息时报》)

  关于见义勇为,我们曾看到过一些“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2005年,中百商厦救火英雄胡茂东贫病交加的新闻被媒体披露。而见义勇为者或其家庭生活艰困,首先与见义勇为者获得补偿的主要来源———见义勇为基金奖励金额过低有关。

  当下,有的地方对于因见义勇为而伤亡者的奖励只有几百或上千元,甚至媒体还报道过没有现金奖励,只发一张奖状的例子。在北京,见义勇为者最高奖5万元,可是,这还不到一般北京居民两年的收入,奖励金额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符。因此,广州市此次在全国率先大调见义勇为奖励金额,在全国树立了一个新的标杆,当会引发全国见义勇为奖励标准的新一轮上调。

  生命无价,见义勇为奖励调得再高,也不能体现一个逝去的英雄生命的价值,也不能买断一个伤残公民的美好人生,但毕竟,它终结了长期以来生命的“廉价”,体现了国家的责任。

  不过也要看到的是,广州市见义勇为奖励标准虽然提高数倍,但对于一些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而言,这些钱未必能缓解他们的困境。尽管有人因见义勇为受到的伤害,得到了被帮助方的补偿,但有相当多的人很难得到补偿,那么,见义勇为奖金就显得尤为重要,也将承担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牺牲者尚有未成年的孩童需要抚养,有年老多病的双亲需要赡养,30万元未必够用;因见义勇为带来的伤残常常给当事人带来一生的病痛,胡茂东因救火落下严重后遗症就是一个明证,伤残身体的长期治疗养护,没有工作收入的庞大日常花销,15万元也可能远远不够。

  几万、几十万元的重奖看似数目巨大,却未必能不让英雄流泪。所以,若想彻底为见义勇为者纾困,在“重奖”的同时,更要注重社会保障,保证给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以完善的社会保障,使见义勇为者获得长期性、连续性的保障。

  “重保”见义勇为者,无疑要突破许多障碍,例如救火英雄胡茂东,他由于没有当地城市的户籍,他的社保几为空白。对于见义勇为却陷入困境的进城农民工来说,他们若想留在城市,可户籍限制使得他们无法享受城市的低保、医保账户、退休金、

廉租房……若回到农村,农村薄弱的社保水平也难以让他们摆脱困境。

  固然,当下中国的社保资源是紧缺的,尤其是农村,但再缺,也不能缺那些为社会流血的英雄。笔者建议,在目前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全面覆盖尚未实现的情况下,应优先对他们进行保障,同时在临时救助、孩子上学、遗属就业、医疗等方面也给予一定的优先和倾斜。毕竟,他们是为了捍卫公共利益而流血牺牲,有权获得政府的补偿,也许这需要一笔大的花费,但与这些人的举动挽回的损失和维护的社会价值相比,再大的花费也值得。

  □韩涵(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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