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不当致人亡抢险村民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7:38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乔伟辉实习生陈琼

  本报讯 本是去参与抢险,却因为操作不当,再酿险情,造成同伴触电死亡的悲剧。10月17日,由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吕进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月4日,巩义市北山口镇白窑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卡车翻入路边沟底。杜甫街道办里沟村村民吕进生与范某等人前去抢险。其间,吕进生因操作不当,使吊车起重臂离高压线过于接近,正在拖拉吊车钢丝绳的范某触电身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因操作起重机械不当,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案发后被告人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潘正军张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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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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