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5年 成都人财产性收入增幅75%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人均可支配收入”通常由四部分构成,按照占比大小分别是:工资性收入(工资等)、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和财产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约占到70%左右,财产性收入占比大约在2%左右。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专家认为,这预示着百姓将来的收入将更加多元化。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的调查指出,从2002年到去年年底,成都市民财产性收入涨幅达到75%,其占总收入的比重已经从以前的4.2%上升到4.7%。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城镇住户处有关人士指出,居民要有财产才能有财产性收入,预计财产性收入在未来居民总收入的比重还将继续增大。

  幸福生活投资房产让钱再生钱

  成都市民周涛(化名)在向记者讲述自己现在的财产状况时,脸上一直荡漾着灿烂的笑容。周涛30岁刚出头,老公是成都某高中数学老师,自己在一个出版社上班。虽然家庭收入完全是靠工资,但在2001年的时候,周涛就在成都市二环路附近买了一套上百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这套房子的价格早就翻了一番。

  在朋友的劝说下,周涛去年在三环路以外又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用于投资,每个月不但能够收入几百元的房租,而且这套房子本身也增值了。“以前只知道跟着潮流走,用闲钱买套房子投资,没想到这就是‘财产性收入’。有了这些收入,日子当然越来越好了!”周涛笑着说,她和老公已经商量好到年底的时候再买套房子用于投资。

  调查显示财产性收入增幅达75%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了解到,从2002年到去年年底,成都市居民的收入结构已经发生变化,在计算收入的4个项目中,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都有所上升。其中,尤其是财产性收入的上升幅度最快,增幅达到75%,其在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也从以前的4.2%上升到4.7%,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另外,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的比重达到62.2%,比重上升了1.9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比重为4%,上升了0.2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在总收入中占29.1%,比重同比下降了2.6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城镇住户处的统计专家认为,百姓要有财产,才会有财产性收入,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在未来的增幅不可小视。

  专家观点鼓励人民收入多元化

  四川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蒋华东认为,首次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是鼓励群众财富多元化,让人民共同富裕的一个标志。财产性收入是财富积累的标志,是人民生活富裕的标志。以往人民把钱存在银行只是流动性的资产,并不代表人民富裕,人民拥有了财产性收入例如房产车产等,才代表有积累。这种提法无疑是一个鲜明的标志,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在鼓励人民获得一切合法的收入,拓宽收入来源渠道。鼓励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代表了今后发展的方向,是一个鼓励人们主动出击,通过合法手段创造财富的标志。记者屈咏梅江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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