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 首要是“富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8:56 贵州都市报

  “构建和谐社会,首要是‘富民’。”十七大代表、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不发展、慢发展无以安居乐业,不全面、不协调难有社会和谐。富民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罗志军说。

  罗志军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大的物质基础是第一位的。“人民群众最大的愿望就是富裕。”

  罗志军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组数据:在南京,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从2002年的9157元上升到去年的17538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从4579元增加到7045元。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三大保险覆盖面由2002年的81.3%提高到去年的97.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2002年的21.4平方米提高到目前的29.08平方米。

  “南京的实践证明,富民是执政之要、和谐之基。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南京还是要坚持富民优先,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让更多改革和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罗志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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