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报告山火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9:40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闫业伟 通讯员/张永建 徐丽琼)广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林业局副局长孙金龙昨天上午表示,有关部门将出台政策,对报告森林火灾的群众给予奖励。他说,鼓励市民在保证灾情真实的前提下报告“小火”,以确保森林消防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增城市林业局局长罗伟光在昨天召开的增城2007年重阳登高暨森林扑火演练会议上多次强调,各镇、街和林场的有关部门,发现火情一定要及时上报,“不能心存顾虑,拖到火势无法控制的时候再上报。”孙金龙则表示,鼓励各单位或个人报告小火,在森林消防方面,市里向来坚持“杀鸡用牛刀”。

  孙金龙说,广州市入秋以来气温持续偏高、风高物燥,加上重阳将至,群众登高拜山、农民烧田地草等都有可能引发火灾。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能在野外用火后一走了之,更不能眼见明火扑灭就忽视暗火的存在。他说,目前各区、县和相关林业单位都组建了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增城等地则把森林消防队建在镇、街一级,大部分消防队已实现机械化装备,训练有素,快速反应和扑火能力强,有能力应对森林火情。他希望,各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最好‘小火’也报到广州(森林防火部门)”,以便扑救山火。同时,市里将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对报告真实火情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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