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明起暂停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9:40 南方日报

  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明起暂停办理

  22日恢复,“复活”驾驶证截止时间为本月31日

  本报讯 (见习记者/杨磊 通讯员/宋学德)按照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深圳市交警局定于明日20:00至21日24:00更新交通违法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届时,市交警局下属的各个交通违法处理点将暂停办理各项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所属各网点也将暂停收缴交通违法罚款业务,当事人须另行择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据深圳市交警局透露,暂停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时间段不计入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加处罚款的时间。10月22日起,市交警局将恢复正常办理各项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另悉,因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恢复业务的受理时间截止至10月31日。从11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恢复业务受理程序将被关闭,但已受理的注销驾驶证可继续完成后续流程。交警部门提醒,因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当事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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