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三道金牌”强化公务车辆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14:20 红网

  红网郴州10月17日讯(通讯员 姚丰华 邝香泉 王艳)日前,临武县下发《关于在全县实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编公车必须统一张贴“临武县公务用车”标识,这是该县继向领导干部发放“禁驾提示卡”和规范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以来,为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全面落实降低公务消费的又一重要举措。

  近年来,该县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狠刹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不正之风,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干部使用公车进行了提示: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在“八小时”以外及法定节假日擅自驾驶公车。同时,领导干部或单位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的车辆,必须按规定予以清退。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公车,利用职权借用车辆驾驶、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的,一律按违纪处理。此外,为规范单位车辆编制管理,该县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职能特点等情况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在公务用车核定编制范围内,严格执行公车购、换标准和审批程序,对超编购置和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车依相关程序进行查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通过统一公务用车标识,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社会监督。目前,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宣传、财政和公安交警等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对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将拍摄到的录像、照片等资料交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凡有故意遮掩、损坏公务用车标识,公车私用以及利用公车进行请吃请喝等娱乐活动的,由县纪检监察机关通知县财政局对违规公务用车每辆每次扣减单位经费1000元,并责成当事人向县财政缴纳公务用车违规使用费200元,单位一年内发生3次及以上公务用车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稿源:红网 作者:姚丰华 邝香泉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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