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伯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全程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14: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崔朝阳、李宜航、王雷、马汉青、尹安学报道:十七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昨天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他表示,按照十七大报告“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广东各级法院将积极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全程公开、全面公开,实现各项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吕伯涛认为,这为法院工作和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

  吕伯涛说,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就要做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一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同时,法院工作还要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做到法制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吕伯涛说,更加关注民生,是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法院工作也要努力做到关注民生,为民排忧解难,服务科学发展。

  他表示,全省各级法院要继续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打官司难、执行难、申诉难等问题;千方百计加大对困难群体司法救助的力度,困难群众、进城务工农民、下岗职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群体的诉求,广东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同时按照报告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加大对人权的保护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探索有益仍有差距

  近年来,广东法院在省委领导和最高法院指导下,利用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优势,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在规范化建设,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建立立案、排期,确定合议庭主审法官、开庭时间、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查询等一系列公开制度,再审诉讼制度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吕伯涛认为,这距离十七大报告“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他说,要达到这个要求,就要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和完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作机制。

  “下一步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朝着审判执行工作全程公开、全面公开的方向大步前进,实现各项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

  不惧挑战面对新问题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域,广东近年来的法院工作也面临着独特的挑战。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而且都是出现得最早、遇到的问题最多。在对这些新问题的处理上,广东各级法院积累的大量经验,对全国也有指导意义。比如在处理破产案件的实践中,广东总结的不少意见和建议,已在修改破产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有所吸收。

  吕伯涛说,广东各级法院今后仍将不可避免地遇到此类新情况。“这既是对我们的挑战,又是我们开拓前进的大好机遇。”他指出,《物权法》实施后,如何平等保护物权,广东各级法院就面临着新的挑战。此外,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也面临着许多急需探讨的新问题。广东各级法院将以十七大报告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科学综合提炼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广东的优势,做好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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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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