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15:53 厦门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徐雁宁 通讯员 周小华)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正式复函厦门市政府,批准厦门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

  这份复函是10月10日发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希望通过示范创建工作,增强创建城市在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等方面的能力。

  1999年,厦门被列入首批“国家专利工作试点城市”,是我省第一个被列入的城市;2002年,再次被列入试点;2004年12月,转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6年12月,厦门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试点城市考核验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成效的政策和措施,取得可喜成效,受到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好评与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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