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装也应亮出“生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0:50 哈尔滨日报

  时下在不少百货商场的化妆品柜台前,经常能看到一些女士接受促销人员的免费试用服务。但是,有消费者反映,不少化妆品的试用装、赠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其质量问题令人担忧。日前,在有关部门组织的一次对城市的调查中发现,多数品牌化妆品的试用装、赠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而大多数消费者对此不太在意,值得关注。

  使用“试用装”成时尚

  王女士是有名的化妆品“小样”迷,她特别喜欢某世界名牌的彩妆,对其十分了解,甚至可以辨别真伪。她拿着一个四色眼影“小样”兴奋地告诉笔者,在商场里,正品的容量大约是它的两倍,价格却达到200多元,而一些化妆品小店里试用装的售价是50元。而且这种小容量的彩妆即使用不完,也不用担心浪费。

  据了解,像王女士这样,专门购买“小样”的爱美女士还真不少。据不少店主介绍,由于“小样”没有生产日期和正规包装,价格往往是相应容量正品价格的五到六折。“小样”涉及到多个知名品牌,吸引了不少女性顾客。同样,在各大购物网站上,出售“非卖品”、“小样”的

化妆品小店也多如牛毛,甚至还有专门批发化妆品“小样”的店主,追随者多以爱美的白领女士居多。

  然而,这些非卖品不是顾客通常在商场购买正品时所赠的吗?怎么会有这么多“流落”到街边化妆品小店和网上呢?经过走访了解到,这些小样通常是商场的试用装或赠品。据介绍,厂家经常派发给专柜大量促销小样,免费送给客户体验;有部分小样就会通过各种渠道流到专卖店里;还有一小部分是有人购买正品时向促销人员索取的,然后拿到网上或委托化妆品店销售。

  很少标注使用期限

  当人们享受化妆品“小样”与“试用装”带来的便利时,是否想到过它的身份问题?

  在一家超市门口,笔者看到推销人员正在推销某品牌的化妆品,消费者凭这家超市的购物小票加上20元钱,就可以购买一整套该品牌的化妆品。同时,现场还有推销人员向消费者免费派发一些小包的试用装。笔者领了几包试用装后仔细观察,发现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对此,推销人员解释称,国家只要求销售的化妆品必须标有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试用装属非卖品,因此没有明确的要求。笔者发现,对于促销人员免费派发的小包试用装,不少路过的消费者看也不看,伸手就接。

  一位消费者反映,不久前她花600多元钱购买了4瓶某名牌活肤系列化妆品,同时获赠3小瓶标注有“非卖品”字样的化妆品,其外包装上标注有商品名称、公司名称、地址等信息,却没有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细心的她当即咨询售货员,对方解释说,随化妆品附送的“非卖品”都是这样的,没有标注使用期限。

  在另一家商场,一款名牌化妆品的超值礼盒售价373元,内有精华露、修护霜等4瓶化妆品,同时还附赠4小瓶“非卖品”。笔者仔细观察,这些“非卖品”都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售货员说,“非卖品”的使用期限与正品差不多,化妆品的使用期限大多在3年以上,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

  调查中,不少女士表示“很少关注化妆品生产日期等细节问题”。

  质量令人堪忧

  一位女士反映,近日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些小疹子,她怀疑是某进口化妆品送的试用装作祟,当她停用该试用装后,小疹子自行消失了。这位女士表示,她领取试用装时并没有注意其包装上是否有生产日期,拿回来才发现,任何日期都没有。她想提醒消费者注意,在使用商家所送的名牌化妆品试用装时,也要想一想,这些试用装是否和普通产品一样能够安全使用,它们是否是过期的产品?

  调查中也有人反映,不敢使用这些赠送的化妆品试用装,每次拿到试用装后,都是赶紧用掉,或是用过一次就不用了,因为不知道这些产品何时过期,心里担心,怕引起不适。

  据了解,除了正品的随赠品,市场上的小样难免也有假货。由于厂家一般不会有完整的外包装,没有厂家的中文标志,也没有生产日期和产品序列号,所以顾客不容易辨别真假。因此,消费者应慎用那些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试用装,以免出现问题。

  赠品也应“三包”

  免费赠送的试用装是否也应标有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呢?有关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认为,化妆品的“非卖品”应该和正品一样,标明品名、厂名、地址、电话、生产日期、使用期限、含量等信息。他们已注意到部分知名化妆品的“非卖品”标识不完整,特别是没有使用日期,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消费者遇到这一问题可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赠品属于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合格产品,也应该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试用装与销售的化妆品一样,都应标注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

  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介绍说,试用装必须与正常商品一样,只要产品一进入市场,就必须遵守国家的《产品质量法》,执行“三包”规定。如果赠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同样会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后果。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厂家这种所谓的赠送“试用装”,实际上也是有条件的“赠送”,其实质就是一种“卖品”。即使是“非卖品”、“试用装”,但赠送的对象是消费者,是供消费者使用的,关系着消费者的皮肤健康,厂家也应对消费者负责,并在产品包装上明示生产日期、保质期或生产日期和限期使用日期等。肖 文 汪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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