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书摘——《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1: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精品书摘——《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苏立/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简介 增订版《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保留了原书11篇文章,新增了14篇论文、学术随笔和读书笔记。本文节选自书中《社会转型中的中国学术》一文。

  到1980年代中期之后,就业市场就开始影响一代大学生的高考专业选择了,文史哲的热潮开始降落;文学失却了轰动效应,“国家正在发生巨大的、历史的变化。社会心态也在变,这种变化必然会反映到文学领域”;尽管这一时期还是出现了“文化热”,但参加者主要还是人文——尽管已经变迁了的——学术传统中的人。就整体而言,知识类型的彻底转变始于1990年代初。标志性事件就是有关人文精神之失落的讨论,这一讨论仍然主要集中在人文知识分子之中。这一次可以说是中国学界作为一个群体的人文知识分子真正感到了社会变迁给传统学术带来了威胁。

  如果从近代来看,可能没有哪一个时期,作家和诗人,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像1990年代中期以来这么在社会中被边缘化。1920—1940年代的文化人何等风光,无论是鲁迅,胡适、郭沫若,还是丁玲、巴金、胡风;其中许多人被当做知识分子的楷模。相比之下,当时的社会科学知识人则较为边缘化。而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可能只有余秋雨除外——但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学术,或是因为他的其他社会活动,至少是一个疑问。印证作家和传统人文学者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下降的最重要参照系,是199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力在中国上升,以及社会科学学者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在中国的上升。比较一下1980年代之前中国最有影响的广义文科包括人文和社科知识分子和1990年代之后的广义文科知识分子的变化,就可以看出这一点。1980年之前,中国社会中有影响的广义文科学者大都是人文学者,而如今基本是社会科学以及通常被划为社会科学例如法学和商学的学者。翻译著作出版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1980年代之前,中国的广义文科翻译基本以人文著作和文学作品为主,而1990年代之后基本以社会科学为主。

  不能将这一变迁仅仅看成是学术风气的一时流变,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风水轮回。这一转变与中国社会的转变无法分开,与整个社会的治理分不开,是社会需求带来了这一变化。我们当然可以说社会需求不理性;但是这么长期的不理性,在我看来不可能。

  更细致看一看,会发现,即使在社会科学内部也发生了一些学科之外的人看不出来的变化。例如在经济学学科中,经济史就明显衰落了,政治经济学也相对衰落了,至少不那么引人关注了;更为技术化、更为实证、更为经验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发展起来了,还有更为实际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研究发展起来了。法学和政治学的研究也少了一些宏大话语,对学术史的关注同样降低了,学者们更多开始关心技术性或制度细节问题,民主自由问题的讨论也都开始有了更具体、实证和经验的语境。这些变化固然有学术研究增加的原因,但我认为更主要是中国社会本身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学者们或多或少地都遇到了这些问题,因此导致了这些社会科学学科的内部演变,尽管学科之外的人还无法感觉这些。社会学、人类学、国际政治的研究也都有类似的变化。

  甚至一些原先研究文史哲的学者也或多或少地转向了或借助了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或开始谈论社会科学的问题。一部《万历十五年》之所以在1980年代中期之后一直受到许多中青年人文学者的关注,就是一个突出的象征。李泽厚在一封信中概括中国学界1990年代以来“思想家淡出,学术家凸显”的现象,也以另一方式表达了这种转变。作为总体的中国学术正发生一种知识类型的根本转变,不仅在基本格局上,而且在各学科的内部。

  引发这些变化的最根本原因,是整个社会对社会科学的知识需求大大增加了。一些变化是根本性的,无法以依赖传统的人文知识应对由此发生的生活中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大都不可能仅仅依靠个人的修身养性或文史哲知识来对付了。那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知识品质也已经跟不上社会的急剧变化,“与时俱进”的问题就出来了。笼而统之的知识传统也无法适应劳动分工日益细致的专业人士需要,后者更需要实证的、经验的知识。分工和分层导致的价值多元和共识破碎,还要求更多为之正当化的话语系统,而传统大一统的人文学科知识很难为不同社会利益群体提供足够的话语和意识形态正当性。这些都引发了社会科学的发展,也造就了传统人文科学相对于社会科学的无力和疲软。

  因此,我认为,中国社会的文科目前处在一个自先秦以来最大的转变。这种变迁对中国学界提出了重大挑战。首先是必须更大力度地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这毫无疑问。其次,人文学科也必须适当调整,不能仅仅重复传统。传统的文史哲其实都很有针对性,往往是经世致用之学,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兵家,甚至道家、墨家,无论是先秦还是后世的学术。但因为某种“学术”的遮蔽,我们往往不理解这一点。必须强调这种转变也是可能的;但要注意的是,不能迎合时尚,用一些流行的术语来包装人文研究,必须有一个脱胎换骨的转变。第三,就是要实证,人文学科中其实本来就有这一传统,但更要注意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包括统计和博弈论。不能总是从宏观上讨论,提一点大概念,一些新词,必须要有验证;但也不能仅仅限于考证。必须将宏观与微观,理论与经验或“史”与“论”结合起来。这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会令我们许多人非常痛苦,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但在我看来,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这不是否认学术对于学术个体的意义。我完全承认这种意义。但是对于学术个体的这种意义最终还是要在社会中接受检验;学术兴衰并不完全是个人才华或追求能够决定的,只要看看神学在近代的总体衰落就可以看出。总体看来,任何特定类型知识的学术,最终说来不可能完全独立于人类之需要,如果它能存活下来或发展起来,一定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个层面上反映了人的某种需要,对于人们有某种功用,所有的知识类型都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并且相对于人才有价值。即使基督教神学也是如此。在这个意义上,仅仅对某个人有价值而无法为他人分享的学术只是一种“私人语言”,而私人语言不可能存在;或者说,说它存在或不存在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

  对于整个中国的学术发展来说,这种知识的转变和社会科学的兴起也才可能参与真正的世界性学术竞争,因为这是相对说来具有更大可比性的知识类型。而另一方面,这一点也是中国文明重新崛起的需要和必然。

  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编辑了《法律与社会科学》。我们希望以此来加人中国学术的历史转型,更具体地推动法学研究在知识类型上的历史转型。我们将努力推动法学的经验研究和实证研究,推动法学与其他诸多社会科学的教学研究,以及推动以中国问题为中心的研究。

  路是漫长的;但,该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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