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叫板收费餐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2:14 北京晨报

  现在,不少餐馆都会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筷子的费用,对此律师臧云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餐饮行业的这种惯例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以及选择权和知情权。他将北京市东来顺广内餐饮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3套餐具的费用3元。昨天,宣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消费者:餐馆提供餐具是当然义务

  据原告臧云说,2007年9月3日中午,他和朋友到广安门内大街的东来顺广内店吃火锅。刚落座,他就发现每人面前放着一个装有一次性湿纸巾和筷子的套袋。点餐时,服务员没有说明这是收费餐具。但是,他在结账时发现,他们所用过的餐具每套被加收了一元钱。

  臧云认为,饭馆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用餐所必需的条件和工具。但现在,他们对套袋收费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从《合同法》角度讲,他和饭馆之间存在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饭馆提供能够保证他健康的餐具是其一项当然的、主要的附随义务。

  “饭馆将自己的义务转嫁给了消费者,一次性筷子是饭馆经营的成本,却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替饭馆买了单”臧云说。

  庭审中,东来顺方面的代理人称,点菜时,服务员已向臧云等人说明了收费筷子的情况,筷子的套袋上也写明每双工本费1元,而且一旦顾客提出就可以选择免费筷子。

  为了证明收费餐具与不收费餐具的不同,东来顺的代理律师还当庭拿出了饭店内的收费筷子和免费筷子。收费的餐具里除增加了湿纸巾外,还有“一些反映东来顺文化的专门设计”。

  东来顺:收费餐具是行业惯例

  东来顺代理律师还强调说,对一次性套筷进行收费已是一种行业惯例。他向法庭出示了其他饭店使用的各种各样一次性收费的套筷。“原告为了索要三元钱提起诉讼,是在滥用诉权,浪费了司法资源。”被告代理律师这样评价说。“为维权而斗争是法律的生命,这是德国一位法学家说的话。这场公益官司将引发人们对一次性筷子该不该收费的思考,进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臧云反驳说。双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消协:提供免费餐具为餐饮经营者义务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认为,提供免费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义务,餐饮经营者不该拿这项义务来收费。饭馆提供收费筷子本身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如果没有事先告知,就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邱律师认为,如果饭馆提供收费筷子,就应该将这笔费用在服务中体现出来,将筷子收费和免费的服务区别对待。如果仅是提供收费筷子而没有增加有效服务,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消费者应该向消协投诉或者通过诉讼来解决。

  中国烹饪协会:

  提倡少使一次性筷子昨天,记者致电中国烹饪协会,该协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有关于一次性筷子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说,应该代表了中国烹饪协会的态度。记者查询《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看到,该规范规定餐饮企业应“减少提供一次性筷子”。而对餐具该不该收费,该规范并没有作出规定。

  晨报记者 武新

  相关链接

  餐具收费可获暴利

  据媒体调查:包含餐巾纸、竹筷、牙签的餐具批发价格为每包117元,每包共含1000套,一套也就一角多。带有湿巾套装的需定做,价格差异不大。而饭店以1元一套的价格出售,利润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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