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国家相关司法专项基金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2:16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与西安儿童虐待防治中心等单位签署《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正式启动未成年犯助学奖励基金项目、“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项目、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资助项目与未成年被害人免费医疗和心理救助项目。

  据了解,上述项目已正式列入全国律协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合作设立的“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项目中。据有关人士介绍,这一系列组合项目的正式启动成功开创了检察机关争取国家相关司法专项基金支持的范例。

  据悉,未成年犯助学奖励基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家庭生活困难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鼓励他们回校继续读书或者学习一门技能,促使他们改正不良行为,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可能。只要有相应的监测措施,该项目也可以针对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施行,资助额最高为每人1000元。

  “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主要用于帮助受到重大人身伤害,但家庭困难又得不到经济赔偿的未成年人。帮助对象可以是不予起诉案件中的未成年受害者,也可以是判决了赔偿数额但得不到执行的未成年被害人,尤其是受到性侵害而得不到赔偿的未成年被害人。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项目主要用于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成本支出。此项目旨在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使更多的未成年人案件能够得到律师援助。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的案件,均可申请此项目。

  未成年被害人免费医疗和心理救助项目是多部门合作项目,目的是借鉴香港的做法,在儿童保护工作中体现跨部门、多专业合作。西安市检察院、西安市律协与西安儿童虐待防治中心合作,相互转介个案,由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儿童虐待防治中心提供免费的心理和医疗救治。

岳红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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