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商业行或统一第二套房认定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3: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东方早报》报道,四大商业银行或将统一以户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据《财经》杂志报道,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张琪17日在上海召开的零售银行业论坛上透露,央行正联合四大商业银行讨论房贷“第二套房”的核定标准,预计近日将确立统一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明确了“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以“户”为单位。这意味着,不出意外的话,这也将是其他三大商业银行的选择。

  上周末,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率先出台房贷细则,确认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这个标准很快引发其他中小银行“跟风”。

  张琪昨天表示,央行确立的统一认定标准将在四大行强制执行,即便贷款人首套房产的贷款已经还清,第二套房仍要按新首付比例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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