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姐姐身份八次赴港见男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4:08 华龙网-重庆晚报

  该女因偷越边境罪被判管制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因为非法滞留,酉阳县女子田丽(化名)受到香港出入境管理部门“封杀”——两年内不得赴港。为和男友厮守,她竟借用姐姐身份证件,骗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返内地和香港之间8次。10月10日,酉阳县法院以偷越边境罪判处其管制1年,并处罚金4000元。

  23岁的田丽是酉阳县龚滩镇人。2002年在深圳打工期间,她结识了在深圳从事装饰工作的香港青年黄某。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河。

  2003年,黄某回到香港。分别后,两人每天电话传情,思念之情愈发浓烈。为和男友在一起,一个月后,田丽申请办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借到香港旅游之机与男友约会。

  警方称,田丽赴港后,很快打消返回内地的念头。黄某每天出门工作,她就在住家附近一家饭馆打杂,空闲时间还担当起照顾黄某父母的责任。

  2005年6月12日,在一次清查行动中,香港警方发现田丽所持的通行证早已过了签注期限——她已非法滞留两年。警方将她遣返内地,并限制其两年内不得赴港。

  回到内地后,田丽一直没有死心。眼看不能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出境手续了,她最后想出一条“妙计”——用25岁的姐姐的身份证冒险一试。

  今年1月,田丽用姐姐的身份证资料填写了往来港澳通行证登记表,照片却贴成了自己的。通过我市一家旅行社,她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骗得通行证。

  9月15日下午5时,香港出入境前台,当田丽准备入境时,警察发现其所持身份证与通行证上照片有明显差异——身份证上是鹅蛋脸,通行证上却是方脸!

  面对盘查,田丽傻了眼,当即承认了蒙混过关事实。警方查明,从今年1月开始,田丽持骗来的通行证,先后8次非法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入香港。

  田丽再次被遣送回内地,随后被送上法庭。“我只想见见男朋友,根本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法庭上,她声泪俱下,追悔莫及。

  记者 徐其勇 实习生 刘翰书 通讯员 白明东

  赴港旅游申请不受次数限制

  “田丽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经常到香港去见男友!”昨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说,居民个人港澳自由行开通后,除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办理申请有一定要求外,其他人员可随时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该负责人说,经公安机关审查,只要非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人员,申请都会得到批准,并根据申请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手续。签注种类有3个月一次有效和3个月两次有效两种,由申请人自愿选择,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为7日。签注用完后,可再次提出申请,个人旅游的申请次数不受限制。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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