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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工地旁受伤索赔14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4:16 华龙网-重庆晚报
伤者称是被施工坠物所伤,施工方则说是伤者自己摔的
赵华抱着刚满月的孩子走出法庭 本报讯 孕妇赵华在边坡整治工地旁受伤,头部至今留下鸡蛋大小的坑。昨天她抱着刚满月的女儿走进渝中区法院,向施工方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万余元。 市民赵华家住渝中区化龙桥上村129号1-4。庭审前,她坐在原告席上一言不发,右手肘靠在椅子上,手掌撑着头。法官询问事情经过时,她称,她家附近有些荒地可以种菜,她是靠吃低保生活,平时煮饭都是烧柴。5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她离家到自家菜园抱柴禾,准备回家煮饭,刚刚走出100多米,突然感到头顶被一个东西砸了一下,之后就什么都不晓得了。醒来时,自己已经到了医院。 大坪三院为其手术后,将其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广泛性脑挫伤、左侧额顶部硬膜外血肿、颅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头皮挫伤。到昨天,赵华头部左边还有一个凹陷的鸡蛋大小的坑。 她称,医院告知需要续医,但续医费要花2.5万元,因缺钱,她只在医院住了11天。她的律师杨明海认为,赵受伤处两米开外就是边坡整治工地,当时工人在斜坡上打钻,赵是被钻出来的岩石砸伤的。而且,赵受伤倒下的地方也有一些岩石。 重庆对外建设总公司是边坡的施工单位,该公司为了证明他们无责,申请了事发当时的工人出庭作证。这名证人称,事发之前,他们就在钢架外搭起了安全防护网,他们平时都是在防护网内作业。而且是他先发现了躺在工地旁的伤者,并和工友一道从钢架和防护网中爬出来,将伤者送到医院。送到医院后,伤者父亲还打算给20元钱酬谢他们,被他拒绝。 施工方代理律师阳联明称,施工方是合法施工,并有安全措施。伤者的病历记载,医生描述伤者是因摔伤引起,不是施工引起的。 对此,赵华说她受伤后昏迷了几个小时,不可能说自己是摔伤,这是医生没有调查而下的结论。 昨天,因法庭需要到现场调查取证而休庭,赵华抱着孩子一瘸一拐挪出法庭。她说,腿部是受脑伤的影响。她指着花毛毯裹着的孩子说,自己受伤后生下女儿,她刚刚满月,目前还看不出来脑伤对女儿有什么影响,但医生说,因她受伤后用药太多,女儿的肾脏功能可能会不太好。 (记者 罗彬 见习记者 何健 摄影报道) 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