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途中部分化妆品遭损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4:21 今日早报

  托运途中部分化妆品遭损坏

  记者介入调解,托运公司与货主达成赔偿协议

  记者出马3

  章高航 热线社会部记者

  朱丽 帮办员

  求助对象 市民朱先生

  “我女儿从广州托运了一箱化妆品到杭州,但是我去取的时候,这批化妆品的一部分却已损坏,事情发生一个多月了,托运公司一直不肯处理,这个事情你们能不能帮忙解决啊?”市民朱先生前天打进本报帮办热线。

  记者帮忙

  朱先生的女儿朱颖恢今年毕业后决定在淘宝网上开一家店,于是就去广州进了一批化妆品,没想到,这批货在托运过程中由于受到挤压,一部分液态化妆品因外包装被挤裂而流了出来。

  据朱先生说,“这只托运箱里装的都是洗发水、焗油膏、面膜等。托运物品总价值为1934元,其中的损坏部分,如果是自己用,那是无所谓的。但我小孩子是用来做生意的,所以总得给点赔偿吧。但是我去找这家托运公司老板好几次了,在下沙那么远的地方,可他就是一直不见我。”朱先生为此很生气。

  记者前天联系了运送这批货物的中通基地物流公司,据该公司负责广州——杭州专线的张先生解释,他不是不跟朱先生见面,而是前段时间一直在江西老家,赶不回来。对于朱先生的赔偿要求,张先生表示,赔是肯定要赔的,但赔偿多少,要根据货物的损伤程度来定。

  前天下午,由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出面进行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赔偿协议:中通基地物流公司赔给朱先生250元货物损失费。(19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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