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联合公安部等九部委 首次允许民警介入家务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4:22 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赵珺 实习生 庞伟芳/文闫善良/图

  核心提示

  去年3月29日,随着《河南省人大常委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的出台,这部地方法规明确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的工作范围。

  时隔一年半之后,全国妇联联合公安部等九部委即将推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警方将首次被允许强力介入“家务事”。而公安部也表示,拟将110接警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作为单列案件统一备案查办。

  一时间,焦点从“民警是否应该介入”转为“民警如何处理家庭暴力”。对于我省基层民警来说,他们已正式介入处理各类家庭暴力案件一年多了,而现实中却存在无法避免的三大尴尬。

  【尴尬一】

  家庭暴力成家庭矛盾

  【案例】2006年5月,郑州庙李派出所接110指令:庙李村一女住户报警,称其丈夫正在家中暴打她。

  “他为啥打你?”“你问他!”“你问她!”面对民警的讯问,夫妻两人先是相互指责,之后是沉默。民警只好表示要双方一起到派出所说清楚,可两人都不愿去。

  “民警同志,我是打了她,可你不知道,我打她是因为她虐待我妈。”丈夫激动不已。“我咋虐待你妈了?你有啥证据?”女方也火冒三丈。

  就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夫妻两人拉着民警,把家里大大小小的矛盾都悉数抖出,“家庭暴力”瞬间转化成了“家庭矛盾问题”。

  【民警心声】此种情况最常见,报警理由虽是打人,可真等民警到了现场,“谁打谁”已不是问题关键,焦点直指“打架背后的家庭矛盾”。警力不足,接连不断的警情还在等着处理,民警哪有时间和精力坐下来听夫妻两人的倾诉?

  【尴尬二】

  一进派出所,态度大转变

  【案例】2007年5月,郑州马头岗机场派出所接辖区一女子报警称:有人要杀她。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报警的女子坐在家中地上,右眼淤青,一名男子在旁边吸烟。

  “你看,这是他打的,把他抓起来。”女子指着眼睛,泪流不止。对此,丈夫一直不说话,民警依法将他带到派出所讯问。

  民警前脚刚把男子领进审讯室,女方后脚就追过来。“民警同志,这事我不追究了。”她的说辞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强烈表示伤是他们吵架时,丈夫一时气急推了她一下,被桌子碰的。

  【民警心声】这种家务事真是没法说,人家两口子都不愿追究,我们还能说什么呢?除了批评教育外,只能希望他们以后别再吵架了。

  【尴尬三】

  只有夫妻俩,打架难取证

  【案例】2006年12月,郑州未来大道派出所接聂庄一女子报警称,丈夫用刀砍她。民警赶到,报警女子陈某左手鲜血淋漓,一条刀口明显可见。

  对于这个伤口,陈女士说,伤是吵架时丈夫用家里的菜刀砍的;丈夫李某则表示,两口子吵架,妻子拿起菜刀要自杀,他去夺刀,争夺间妻子自己把自己弄伤了。屋里又没有其他人,没法取证,如何立案?民警只好进行调解,夫妻双方也算握手言和。

  【民警心声】两口子关起门的事,也没有第三者,有时找到当事人的邻居取证,可几乎没人愿意掺和这“家务事”,都说啥也没听见,取证令人头疼。

  最新:新政策将强力干预家庭暴力

  对于全国民警而言,全面而强势介入家庭暴力案件,将成为不争的事实。来自官方消息称,全国妇联联合公安部等九部委公开表示,即将推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意见》将首次对警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立案和处理程序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为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制止家庭暴力提供政策依据。

  此后,公安部也表示,拟将“110”接警受理

  的家庭暴力案件,作为单列案件统一备案查办。

  据报道,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以前处理家庭暴力时,多是根据案情,将其归入一般婚姻、家庭纠纷或伤害案件。今后,“家庭暴力案”单独列为一类案件后,相应的内部工作程序也将配套出炉。

  这样一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出警、案件处理、法医鉴定、庇护措施及公安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动等方面,警方将更加便捷地介入家庭暴力,也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办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犯罪的发生与蔓延。

  声音:制止家庭暴力,预防更重要

  夫妻“大战”,您希望民警如何来管?昨天,记者在郑州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其中九成市民认为民警应该管,但不能添乱。

  公务员王珩的观点比较具有代表性,他说,夫妻之所以争执,是因为都认为自己对,而这个对错不是可以轻易评判的。所以,夫妻矛盾的缓和与化解,绝大多数并非是一方认可了另一方的观点,而是有一方主动退出。

  一旦双方的争执升级为武斗,一方退出的可能性就会变小,而挨打的一方就充满恨意,所以警察的介入就不应再以促成妥协为目标,而应以警告下不为例为主旨。

  郑州市民刘女士说,民警不能胡乱介入,得讲究方式和方法。对习惯性打架,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夫妇,要考虑以警察的威慑力,让他们自己和好。而对于一些第三者插足,尤其是老公“红杏出墙”后,殴打老婆的,这涉及个人隐私,警察介入可能不适宜,最好交给亲朋好友,或者让他们自己去法院解决。“警察介入不是目的,目的是这个家庭从此以后不再发生暴力事件,预防比制止更重要!”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副教授孙振雷说,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妇联组织,包括基层居委会、街道办等部门,应该联合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反家庭暴力合作救助网络,积极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这样,才能避免警方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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