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月到你家住,下月就住我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6:26 信息时报

  

“这月到你家住,下月就住我家”
希望能安享晚年的老人,应该敢于冲破心理的桎梏追求幸福,同时也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黎秀敏 专题摄影 时报记者 陈双焱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在经历过几十年的沟沟坎坎和磕磕绊绊后,老夫老妻正准备安度晚年之时,其中的一位却突然离去,剩下的一位孤灯只影难免落寞。子女不在身边,面对长期的孤独和寂寞,让不少老年人萌发出再找一个老伴的心愿。而有了黄昏恋,双方子女有意见怎么办?真要去结婚,婚前财产登记又为难。黄昏恋,由此产生了搭伴养老、走婚养老等“再婚”方式。

  丧偶老人心灵脆弱 子女未必能够弥补

  为了解老年人对待黄昏恋的态度,近日,记者在惠州市区东江沙公园,对前来跳舞健身的30位老人做了随机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有20位老年人对黄昏恋表示认可,有7位老人持中立态度。

  喜欢拉二胡的李大爷告诉记者,有钱难买老来伴,不少丧偶后的老年人在精神上会感到寂寞和孤独,特别是生病的时候,心灵也会显得特别的脆弱,这是子女不能弥补的精神需求。要是双方真的合得来,携手过完下半生,也是人生中的一件乐事。

  说起黄昏恋,今年60出头的张姨则欲言又止。她有点难为情地对记者说:“6年前老伴就去世了,自己一个人身体又不好,子女又不能经常在身边照料。半年前在跳舞的时侯,认识了现在的老伴,两个人很有默契,慢慢就好上了,现在再婚后感觉心情舒畅了不少,身体也好了很多。”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少数对黄昏恋持反对观点的老人认为,过不了自己和子女那关。今年73岁的肖老说,活不了几年,那么多年独身都熬过来了,年纪老了再婚怕别人笑话。“黄昏恋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绕过子女这关。子女坚决不同意,怕外人说不孝顺,黄昏恋自然就没戏了。”退休3年的姜姨表示。

  据惠州佳缘婚姻介绍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老年人择偶占其业务量的20%,不少老人敢于冲破一些世俗的偏见,去追求心中的真爱,这样的个案也为数不少。

  黄昏恋构筑家庭新模式

  搭伴养老

  解读:是指丧偶或者单身的老年人不领取结婚证而同居,互相照料共度晚年。

  今年64岁的陈伯,老家在惠阳。一提起自己的黄昏恋,陈伯的欢喜之情就溢于言表。陈伯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初,他的老伴因为患肝癌而去世,当时因家境并不宽裕,陈伯仅依靠着400元工资将3个子女抚养成人。

  “除了要供3个孩子读书之外,还有交房租和维持一日三餐的生计,真是又当爸又当妈,一把辛酸泪。”陈伯回忆道,后来好不容易子女都成家立业了,他也觉得更加孤独了。陈伯说,“出门一把锁,回屋一盏灯”,子女平时除了电话问候以外,一年中难得有时间陪伴在他身边说说知心话。日子久了,渴望有个老伴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恰好这时,在老年人自办的“乐艺团”里的一位“红娘”给他牵了线,于是便认识了现在这位新老伴。

  “这个新老伴真不错啊,刚开始的时候,提起她以前患病去世的爱人时,她的眼泪就夺眶而出,我就知道她是个极重感情的人。她来到我家,主动掏钱买菜、做家务,给我无微不至的照顾。”陈伯称赞道,两人相处后,双方觉得情投意合,也考虑到不想因日后有变卦而产生纠纷,便选择了不婚而居。

  走婚养老

  解读:是指单身老人搭伴养老,不定期走动同居而并非完全同居在一起,或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两人并不登记结婚。

  在“走婚”中“痛并快乐着”,是唐老走婚养老的体会。今年68岁,患轻微高血压的唐老,与新老伴有个约定,单数月份他到新老伴家住,双数月份则新老伴到他家住。

  选择黄昏恋难免有很多顾虑。唐老透露,老人一旦再婚难免涉及住房、钱物等财产的归属和将来的继承问题。此外,儿女们也因此多出一个爹或一个妈,心理无法接受。为了照顾孩子的情绪,打消他们的顾虑,又能了却自己的心愿,就采取现在这种走婚养老的同居方式。唐老深有感触地说:“日子过得还好,就是比较小心翼翼,怕在‘走婚’的过程中发生什么意外。”不过,他觉得这种方式算是比较恰当的,最起码以后可以“好走好散”,不会有太大的负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黄昏恋中像唐老那样采取走婚养老的老年人不在少数,他们大多抱着“搭伙过日子”的心理,“这月来你家住,下月去住我家”,过一天算一天。

  ■专家说法

  用法律来保驾护航

  时下,越来越多的丧偶老人选择搭伴养老、走婚养老等方式作为自己继续构筑新家庭的模式,这表明丧偶老人不再拘泥于传统固定的家庭模式,不再用旧的模式去禁锢自己,能大胆选择适合自己的婚姻方式。

  惠州学院社会学讲师蔡老师认为,随着新《婚姻法》对老年再婚权利的保护,再婚作为老年人追求晚年幸福生活的一部分已被社会普遍认可,老人更要勇于通过多元化方式追求自己的幸福。不过,对于这些家庭新模式,蔡老师却不大看好。他分析,因为在黄昏恋婚姻殿堂外徘徊,不可避免暗藏着丝丝隐患,老年人如果用法律手段为婚姻保驾护航,再婚前签订一个协议,将老人的财产、与子女的关系、双方的养老、生病如何护理等问题一一写明,那么黄昏恋会更加幸福甜美。

  ■律师提醒

  黄昏恋同居不可取

  广东金卓越副主任律师龙喜福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只有经过公示登记的婚姻才是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才会产生法定的婚姻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婚姻法》和相关法规解释,从1994年2月开始,没有登记的同居不形成事实婚姻法律关系,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相互之间不负有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义务,如一方对另一方不负有抚养义务;也不享受权利,如继承权利。这种关系的解除也仅仅是对同居关系的解除,但法院不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仅对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作出处理。所以他们的这种同居是十分不稳定的,而且很容易产生法律上的纠纷。

  所以,如果双方都是单身,又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以缔结稳定可靠的婚姻关系。

  ■记者手记

  父母黄昏恋 子女应理解

  在《相亲》的小品中,赵本山和黄晓娟演绎了给人印象很深的故事。两个独身的老人为子女相亲,一见面才知原来认识,不仅是老同学而且是初恋情人,关系一下拉近了。老蔫想重续旧情,女人顾虑重重。结果各人打开孩子写的信,才知道这是孩子们故意安排的一次特殊的相亲,目的是让两位老人成双配对。

  小品的结局当然是皆大喜欢,但让人感叹的是子女对父母的充分理解,对父母再婚的积极态度。其实,老年人之所以出现黄昏恋构筑家庭的新模式,实则出于无奈,因为这些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与子女在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的矛盾,同时给老人留下了心理缓冲期,或者分手,或者结婚,无论哪条路,选择空间都很大。因此,笔者认为,只要父母愿意黄昏恋,子女就应该多关心父母的精神世界。老人幸福,子女也觉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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