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营业税起征点升至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6:5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杉) 近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出台了《关于提高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全省15个市营业税起征点调高,预计将有4万多个体户和个人将因此受惠,不再需要缴纳营业税,享受税收减免7000多万元。

  广州起征点维持5000元不变

  据了解,此次提高营业税起征点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范围覆盖全省15个地市,即惠州、江门、韶关、汕头、湛江、茂名、肇庆、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而在调整内容上,“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起征点仍为月营业额1000元;其他税目的起征点全省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

  记者昨日又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自2005年起广州的营业税起征点就从2000元调整为5000元,因此该调整对于广州市个体户来说无影响。

  调整后4万多个体户将受益

  据省地税局介绍,根据2006年年底的数据测算,这次营业税起征点调高,使全省15个地市4万多个体户和个人享受到税收优惠,不需再缴纳营业税,为此广东省地税局合计减免税收7000多万元。

  有市民疑问,调整后是不是会造成补税的情况呢?省地税局相关人员解释,起征点调整为5000后,不会造成补税的情况,相反,只会让个体工商户从中受到更多的优惠。据了解,此举对在全省范围内公平税负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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