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存隐患居民难安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9:20 兰州晨报

  点题人:西苑小区居民赵文青一年前,我们楼下的住户将101室出租给别人开餐馆,此后,油烟、噪音将我们包围,我们就没有安心过一天。就在上个月,这家餐厅还发生过一次火灾,要不是发现得早,整栋居民楼都会被大火吞噬。赵先生呼吁———

  “之前是油烟、噪音扰民,现在整个小区又存在这么大的火灾隐患,我们怎么能安心居住。”近日,居住在城关区西苑小区的赵文青老人向本报反映道。记者来到西苑小区时,赵文青老人心有余悸地回忆起一个多月前发生在小区的一场火灾。

  据赵文青老人介绍,上个月开餐馆的101室曾经发生过一次火灾,当时居住在该小区3号楼102室的付先生被一阵呼叫声惊醒,他连忙起床冲出屋外发现,楼道里弥漫着呛人的烟雾,这些烟雾正是从对面101室冒出来的。随后在消防队员和部分居民的合作下,火被及时扑灭。但当付先生和邻居跟随消防队员进入101室后,还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房间里存放着好几个液化气罐,天然气阀门也在“哧哧”地漏气。据消防队员介绍,如果迟发现四五分钟,天然气管道、液化气罐就可能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调查发现,居民楼内开餐馆的现象在兰州市非常普遍。这类餐馆大多位于居民楼的一楼。在小西湖商贸城后面的居民区内,记者看到仅在一栋居民楼的一楼,就有大小5家餐馆。楼上的住户告诉记者,他们一年四季不敢开窗户,一开满屋子都是油烟味。在安西路一居民区内,三四家餐馆的烟囱仅仅从一楼平伸出来,油烟随意飘散。住在楼上的李宏伟告诉记者,因为油烟的味道以及怕熏坏家具,他们长年不敢开窗户。家住拱星墩安居小区二楼的居民王安平则说,楼下的3家餐馆每天都到晚上十一二时才关门,噪音吵得他根本无法按时休息。

  据兰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去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中规定,在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用和综合楼宇、商住综合楼宇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新建、改建从事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其他影响人体健康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不合格的,不得建设。但是一些小餐馆环保意识比较淡漠,根本不到环保部门申报环保评估。而且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时,许多餐馆都是打游击战,闭门歇业逃避检查。所以目前环保部门暂时无法对这些扰民的餐馆进行有效的监管治理。

  本报记者崔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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