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推行“红黄蓝”三色价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9:33 辽一网-华商晨报

  新华网辽宁频道10月18日消息(记者王炳坤、陈光明)红色价签的商品为实价销售,蓝色是可以议价的,黄色则是降价(打折)商品。从现在开始,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可以不用担心购物“挨宰”,鞍山市在市场领域全面推广“三色价签”,让消费者对商品的定价方式一目了然。

  记者从鞍山市物价局获悉,“三色价签”源于鞍山市近来大力推行的明码实价制度。鞍山市物价局副局长金玉华介绍,由于市场主体的趋利性,经营者打着“价格战”的旗号虚假定价、虚高定价、以劣充优、价格欺诈等行为时有发生,扰乱正常价格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目前明码标价在鞍山市电信、餐饮、娱乐服务、美容美发、婚纱摄影、药品零售等领域的普及率已超过90%,鞍山市还将在电力、电信、医疗卫生、公路客运、旅游、成品油等行业和部分条件成熟的商品零售企业推广明码实价。实行明码实价后,经营者不得虚抬价格或虚标原价,更不能打着“全市最低价”“跳楼价”等口号蛊惑消费者、搞价格欺诈。同时物价部门还将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监督经营者的标价行为,对不诚信经营者予以曝光。(完)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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