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六地区解除国家重点监控 “限批令”月底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9:34 辽一网-华商晨报

  沈阳日报(记者肖春平)10月18日,记者在关于南六地区医药综合整治的市政府办公会上获悉,本月30日,沈阳市将正式对外公布南六地区“只出不进”限制审批政策解禁,2008年1月1日正式受理进入南六地区的批发企业。

  据介绍,经过700多天的整治,经国家食药监局及省纠风办和省食药监局批准,现已同意解除对南六地区的国家重点监控。国家有关部门还同意解除这一地区的行政审批限制。

  目前,南六地区共有药品经营企业19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3家,零售企业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5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9家。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工商、卫生等7个部门,共同制定了《沈阳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综合等级评价方案》。南六地区为试点,拟于10月底前,完成药品经营企业等级评价工作,企业划分为A、B、C三类,A级企业有资格参与政府招标采购,C类企业将整改。据了解,保健食品药品经营企业也将参考此种做法,将更细地把企业分为A、B、C、D四类企业。沈阳市投资4000万元(一期投入1192万元)在南六地区建立药品经营电子化监管平台、网络系统,率先实施电子化监管,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行为进行实时监控,使该地区成为电子化监管示范区。据介绍,药品从进入沈阳市场,直到老百姓手里,全程都在监控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长义在讲话中说:“放开不等于放松!”解禁后的新南六要做好调整后的接续工作,保持高压的态势,打击措施要加强,要用全新的手段进行有效的监控。各部门要继续联合作战,使长效机制保持下去,南六地区会更加繁荣,成为和平区重要的功能区。

  副市长王英到会并讲话。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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