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透视优化经济环境的三种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14:20 红网

  优化经济环境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这几年,邵阳北塔区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扶持企业发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协调发展矛盾中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既有成绩也存在问题。静下来思考得失,我觉得有几点应当引起注意。

  优化经济环境要运用平等的理念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粗略分析,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警察与司机”的关系,政府与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政府只需告诉企业什么不能做,企业其余事情政府一律不过问干涉,这在欧美发达国家比较普遍。第二种是“手足关系”,即政府与企业之间互相依赖,官商一体,日本的政企关系大致如此。第三种是“父子关系”,企业隶属于政府,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政府对企业的一切活动都拥有决定权,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政企关系属于此类。当前,政府给企业一个安定的政治环境,提供合理的法规、政策引导和金融帮助,企业为政府解决就业,上缴税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形成了包含上述三种类型的混合型关系。准确把握政企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开展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前提。

  工作中我们注意到,政府往往从自己的主观愿望出发来考虑企业的需要,“想当然”的帮助企业,不该管的管了,该服务的却没有到位,效果不好。许多企业主对此也非常关注,他们认为,现在的政策对企业的保护很多,关键是严格实行法治确保主体平等。企业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政府是能够承担行政行为责任的行政法人,从民事主体资格上看两者是平等的。法治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同时,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有更深的含意:行政法人只能行使法律明确规定的职责,企业法人则可以行使所有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为。这个提法沿海一些县(市)接受了,加以运用后效果很好。但我们运用的还不够彻底,主要是思想观念的问题,放不开。其实政企关系的核心就是两个字:“平等”。平等了,企业的想法、需要才能轻松的提出来,政府才能虚心接受。为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处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一是在行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中灌输政企平等的理念。在全区干部群众中开展优化经济环境的学习和讨论,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干部群众从“官本位”到“以商为先”转变,从管理者到服务者这两种角色进行换位思考,增强优化经济环境的意识。二是严格实行法治原则。在健全法制的同时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活动职能限定在法定范围内,确保所实行的行政行为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并且符合法定程序。如在贯彻实施《劳动法》时,我们就多次召开区内企业家座谈会,充分听取了他们的合理意见。三是始终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只要到北塔落户的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不论其规模大小、资金性质,一律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任何企业的依法经营都严格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违反法律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优化经济环境要立足区情重点把握政府与失地农民的关系

  当前政府与失地农民之间的关系虽不是处于对抗态势的“水火关系”,但也不完全是相互依存、团结协作的“鱼水关系”,从总体上说,应该是介于两者之间且有紧张的“油水关系”。从嘉禾事件等各地反映的一系列问题看,政府与失地农民之间表现出相互信任缺乏,已成为发展中的“燃眉之急”,不解决这个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就是一句空话。以北塔区为例,据粗略统计,截止2006年底,江北开发区已征用土地5000多亩用于新城建设,产生失地农民1.6万多人,占全区总人口的两成。如果在征地过程中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不到位,安置不恰当,农民的长远生计没有保障,就会形成失地农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引发一系列上访、阻工、赌博、犯罪现象。为此,区委、区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想方设法为失地农民解决实际困难,逐步建立“经济补偿、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的三位一体模式。一是严格按政策对失地农民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实行告知、公示等制度,增强了征地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农民对征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申诉权。加强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集体留用的公积金、公益金的监管,保障农民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开展各种就业服务。免费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发展劳务经济;建立区内用人单位空岗申报制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失地农民。建立了全市首个省级下岗职工再就业基地,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三是健全社保体系为失地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及时做好撤村建居工作,置换失地农民身份。仅2006年全区一次性农转非1.3万人,享受城市居民低保、入学、就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今年,又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区共4.5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为87.8%。正是有了“油水关系”向“鱼水关系”的转变,江北新城才能从无到有,到建成第一期1.2平方公里,第二期3.2平方公里,直至现在的9.6平方公里。十年开发,高楼林立。

  经济环境如何优化?怎样才能变“油水关系”为“鱼水关系”?实践证明,要恢复“鱼水关系”,政府就必须让失地农民共享发展成果,赢得他们的信任。主要是通过加强与失地农民的联系,及时了解民声、体察民情,在政策的执行和落实上切实体现失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把政府的行为由政策强制转变为失地农民寻求发展致富的自觉行为。

  优化经济环境要主动调协不断改善企业与失地农民的关系

  

  改革开放前,国家兴办企业,都要招收一定比例的“土地工”,为周边群众廉价提供水电,免费修建道路,多方位支援当地建设,失地农民和企业总体上关系融洽。现在,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不再承受这些社会负担,特别是新落户企业,只需付清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由于企业和失地农民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联系,产生了许多问题和矛盾,关系日趋紧张。企业往往向政府抱怨:当地农民对新落户企业百般刁难,稍有问题就群情激愤,甚至“围追堵截”。失地农民也向政府细数企业的“劣迹”:建设中的粉尘、噪音,居住环境被破坏,态度傲慢等。我曾多次遇到这种情况,政府两头疲于应付,而企业和失地农民总是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我们注意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不断改善两者之间的关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是加强企业和失地农民之间的沟通联系。采取咨询、座谈、慰问困难户、扶贫等多种形式,让失地农民和企业坐下来面对面交流,互相理解,共谋发展,让失地农民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成果。近年来,区内东信棉业、湘窖酒业、志伟钢构等企业纷纷为地方捐款、助学、修路,营造了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立足农民增收共同发展。充分利用区内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术资金优势,为失地农民办培训班,提供就业岗位。2006年,通过我们的协调争取,李文公司、恭兵食品分别在区内发展柑桔、大豆基地1000亩,免费提供良种和技术服务,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三是注意方法灵活处置。政府一方面起着裁判员的作用,在规则允许的前提下着力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确保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又起着缓冲带的作用,协调着企业和周边群众,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关系。今年初,我们又和区内企业达成了一项共识:凡招聘的失地农民因违反厂纪厂规被辞退,企业在做出决定的同时,告知失地农民所在乡(办),由政府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

  一座城市的繁荣离不开企业的蓬勃发展,企业发展对于一座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就业的增加,居民收入的增长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样,占北塔区总人口20%以上的失地农民,他们是北塔快速发展、企业生存的弥足珍贵的重要力量,谁都不能无视他们的存在。由此,企业和失地农民的关系可以这样定位:企业是源,失地农民是水,源远才能流长。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和社会群体等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笔者认为,上述三种关系是北塔区乃至各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最值得重视、最需要改进的。

  (作者系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区长)

稿源:红网 作者:李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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