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在广东办案我没感到压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关键词:法律监督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尹安学、李宜航、崔朝阳、王雷报道:“我当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快10年了,我没有感到压力。”昨晚8时许,十七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检察工作任务重,但自己没有一点压力。他同时说,以前强调办大案、要案,现在要更加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哪怕是小案,我们也要办”。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对此,已经在广东省检察院工作近30年的张学军说,司法公正需要加强。广东的司法环境很好,“我当检察长这么多年,有些案子转到有关领导那里,领导都批示要求我们依法办案。我认为我们的执法环境相当好,我没有感到一点压力”。

  “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坚决查办,决不姑息!”张学军说,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切身、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办理刑事案件,既要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既要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要依法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检察工作改革一定要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张学军说,比如说执法的规范化、减少和预防执法办案中的违法行为,过去要求对案件不枉不纵,现在要求“不枉不纵,不死不超”,即不冤枉好人,也不放纵罪犯,案犯不出现自杀等问题,不超期羁押,办案当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广东检察机关已实行多年,同时已经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聘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一些案件依法进行监督。

  “检察机关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不能光只办大的案子,大的一定要办,但是不能忽视侵犯群众利益的小案,我们对侵犯群众利益的案子,也要查!”张学军说,过去我们强调办大案、要案,大案要案占85%以上,现在要更加强调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切身、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对于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哪怕是小案,我们也要办,群众利益无小事啊”。

  张学军透露,今年广东省检察院将集中查办城镇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如城镇建设涉及到拆迁、征地等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目前,一些案子正在查,成效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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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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