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09:22 贵州都市报

  十七大批准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批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报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大会认为,报告阐明的大会主题对我们党带领人民继往开来、开拓奋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大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

  大会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全党同志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

  大会指出,我们已经朝着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为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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