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吨废旧电池的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4: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宋效忠

  两年仅回收废旧电池50吨

  提起废电池,许多人都知道它危害环境,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回收,集中处理。但奇怪的是,武汉一家专门回收废电池的公司,在偌大的武汉却收不到电池,它两年间仅收到区区50吨。

  2005年10月,绿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悄然在武汉成立,公司总经理陈鹏告诉记者,公司成立之初就开始在城区投设废电池回收箱,但是,由于不少市民没有形成把废电池投往回收箱的习惯,电池用完后往往“啪”一下随意扔了。

  从前年10月至去年7月,该公司陆续在武昌丽岛花园、汉口云鹤大厦、武汉理工大学等人口集中的地区,安装了近70个这种回收箱,但回收的废电池仅几百公斤。

  电池回收,利在环境,武汉媒体曾多次为废旧电池回收鼓与呼,加上电池回收箱逐渐增加到千余个,电池回收量有所增加。陈鹏称,该公司目前回收库存的废电池有50吨,但他说,武汉一年产生的废旧电池,至少有800吨。

  废旧电池在仓库里“睡大觉”

  绿之舟公司两年回收的50吨废电池,目前放在武昌阅马场的一处仓库里。为何不进行环保处理呢?

  陈鹏谈起了他回收电池的初衷:除了环保外,主要是为了回收利用,在武汉建加工处理厂。他算了一笔账:废电池中可分离出大量有用成分,如铜铁锌等金属。100吨废电池,可析出1吨铜,价值8万多元。但是,建加工处理厂要建生产线,需要大笔投资。如果没有大量废电池,生产线即使建起了,运转不了几天,就会因缺少电池而停业。“要建加工厂,50吨的原料太少了!生产线一旦建立,一天至少要处理四五十吨旧电池。我们希望建一个全国最大的废电池回收公司,主要回收湖北、河南、重庆等地的电池,并辐射全国。当回收的电池足够多时,再考虑在武汉建一个废电池处理厂。”陈鹏透露了他的设想。“由于我们回收量太小,废电池暂时主要通过火车运往广东一家公司处理。但我们迄今才收到50吨废电池,一次还未送往广州。”陈鹏无奈地表示,“废电池处理靠量赚钱,50吨电池送广州除掉运费,我们不会有什么利润。只有收到了100吨,我们才会不亏本。我们已投资了100多万元,但目前还是颗粒无收。”

  陈鹏推算,武汉一年产生的废旧电池至少有800吨,但大量废旧电池被丢入了垃圾堆,造成环境污染。如果一年能收到800吨废电池,加上周边城市回收的电池,他就可以建厂了。

  废旧电池集中密封不会污染环境

  有关资料显示,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在对自然环境威胁最大的几种物质中,电池里就包含了汞、铅、镉等多种。

  50吨废旧电池,集中存放在阅马场一处仓库内,会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对此,武汉辐射和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心的李汉武科长说,这些电池均在环保部门监控之下,放在大塑料箱中密封处理,不会因为渗液等原因对环境造成危害。

  李汉武还说,现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有汞电池,废旧无汞电池不必回收和单独处理,可以与生活垃圾一起填埋处理。1997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局等九等9个部委局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通知说:“首先实现低汞,最终达到无汞。无汞的含义为电池中的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0001%。”通知要求:“自2006年1月1起,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绿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鹏告诉记者,电池生产销售无汞化的目标并没有实现。除了部分大厂家外,更多的小厂家还在生产销售有汞电池。更重要的是,废电池中有大量不可再生资源,通过处理可以循环利用。

  愿不乱扔电池成为习惯

  “如果将全国的废电池回收起来进行循环利用,那是一个大产业呢。”武汉市辐射和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心的李汉武科长说:“这对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有好处。”

  李汉武称,目前,废旧电池处理难,主要难在回收量太小。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让公众形成把废旧电池丢入回收箱的习惯。

  他认为,全社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很重要。如环保爱好者和民间团体,可大量从事电池回收工作和相关宣传;回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回收电池热线。此外,政府部门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大对废电池回收支持力度。如提供更多的方便,在更多的社区、闹市街头设立废电池回收箱。此外,政府部门也可考虑制订有关法律,对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作出有关规定,把废电池回收纳入考核指标。如,不设立废电池回收箱,不能评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

  有关专家则认为,发达国家回收利用废电池的做法也可资借鉴。德国规定消费者必须将各类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收,并转送处理厂家。同时,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的款项中含有一定的押金,当消费者拿着废旧电池来换购新电池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在美国,1996年颁布了《含汞电池和可充电电池管理法令》,要求建立有效的方法来回收利用和处理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其它规定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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