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高管新激励计划议案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9:38 南方日报

  招行高管新激励计划议案通过

  昨日召开今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决议

  本报讯 (记者/卢先兵)昨日上午,招商银行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外界关注的高管股票增值权激励事宜,昨日的会议正式通过新的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增值权授予价格确定有两套选择。

  记者从这份议案中看到,激励对象范围为行长、常务副行长、副行长、分管两个以上总行部门的行长助理、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此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对应的股票总量,与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数量之和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股票增值权由公司董事会在计划有效期内分10次实施与授予,原则上每年授予一次。该计划决定,首次授予129万份股票增值权,其他的以后再授予。

  该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的10年时间,授予日还未确定,授予权亦未定,需等待招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上报董事会后再予批准。关于授予价,招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份计划是招商银行依据国资委有关规定修订过的,原计划中的8.55港元授权价不予执行。

  据了解,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每一份股票增值权与一份H股股票挂钩,每一份股票增值权的收益=股票市价-授予价格。

  招行昨日称,根据国资委的《境外股权激励办法》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招商银行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将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第一,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收盘价;第二,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前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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