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参与管理学校是个有益的尝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00:31 红网

  南京63所试点学校将全面建设校务委员会。委员会将对学校提交的议题进行决策,形成一致意见后作出决定,“关于学校的举措,如果校务委员会中家长一律反对,就是校长也没辙。”这种新的管理制度今后将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广泛试行(10月23日《扬子晚报》)。

  据报道,学校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办学管理过程中,对涉及社会、家长、学生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和决定解决方案,形成决议的管理决策机构。把校务委员会定位在‘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上,重点通过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家长切身利益来弥补中小学管理体制中的‘缺位’。例如已经顺利成为试点的南京市13中学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委员会成员有11人,其中6人是家长,也就是说,如果家长们对学校的某项措施都投反对票,那么这件事情学校就不能一意孤行地做下去。

  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无疑是学校民主管理体制建设的重大突破。由于阅历和时间上的限制,学生是不能参加学校的管理活动的,所以当由家长来代表学生一方参与磋商,参与决策,会使学校的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比如讨论决定学生到校时间、节假日补课、允不允许带手机等事项;讨论决定学生重大的学习活动和社会活动,比如社会实践、参观访问以及讨论决定学生经费该如何使用等问题,还有学生服装要不要做、按多大代价做、怎样争取物美价廉?再如学生的食堂管理,怎样让学生吃好些?

  在学生的利益和学校的利益可能发生矛盾的时候,怎样保证学生的权利就成了悬乎的问题,而家长参与管理学校涉及学生利益的重大事项,悬乎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这里有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家长参与的学校管理委员会必须有明确细致的章程,其职责范围和事项要有明确的规定,章程可以在变动之中,但是变动之前必须严格执行;二是家长代表的形成机制和任期制问题,参与学校管理的家长代表不能由学校来指定,而应当由全体家长来投票决定,家长代表要在学校的家长会上汇报工作情况,并且家长代表要规定任期,是否连任由全体家长会投票看结果。

  家长参与管理学校,南京试点成功的经验应当汇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制度,向全国推广。还有更重要的是,高等学校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工作,让家长参与管理,从地理时间和形成机制上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大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阅历和能力,所以高等学校应当进行试点让大学生参与学校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工作,并且制定章程,明确职责。从经济角度讲,中小学还是国家的义务教育,家长购买学校教育服务的情况还说不通,而大学里高昂的教育费用可以说就是学生家长为自己的孩子购买大学的教育服务,服务质量好不好,值不值,学生有权代表其家长进行质询,所以学生参与大学管理很有必要。

稿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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