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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未买盗抢险是过于相信GPS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07:00 信息时报
对一审判决吴某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昨日法庭上,吴某的代理律师认为:没有将车停放在保管站和是否购买盗抢险只是增加了索赔途径,不能成为减轻网络公司赔偿责任的理由。网络公司未履行其承诺提供的防盗、定位服务,构成违约,应赔偿吴某全部损失258000元。 而网络公司方称他们已经及时实施了必要义务,其行为并不构成违约,最后发生不好的结果是因为系统升级、天气不好等“不可抗力”。 吴某表示,购买GPS系统时对方曾信誓旦旦的保证:一旦发生意外,网络公司将赔偿全部损失的80%,因此无需再购买车辆盗抢险,“我不会为了节省不到1000元而不买盗抢险”,吴某称。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