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成都农家乐将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赖晓莉)鼓励发展农家乐,同时要求对农家乐经营行为加强规范和管理——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四川省旅游条例〉实施办法(草案)》已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立法管理 成都农家乐更规范

  从郫县农科村到锦江区“五朵金花”,成都的农家乐旅游品牌已经在全国打响。此次的办法草案从地方立法的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决心,对农家乐的管理提出了原则性的法律规范和相关制度保证,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办法草案指出,鼓励发展农家乐旅游,并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农家乐集中发展区的道路、公交、沼气池、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

  办法草案也特别对加强农家乐管理作出了规定,要求从事农家乐旅游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农家乐的安全设施、垃圾处理、污水和油烟排放以及餐饮服务,应当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设多媒体 方便旅游者咨询

  作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便捷的旅游信息查询系统无疑将为外地游客来蓉旅游提供很大帮助。办法草案指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旅游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定期向公众发布相关旅游信息,并在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公共交通枢纽点、重要旅游景区(点)设置旅游信息多媒体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此外,我市已在进行的农家乐星级评定等成功做法也写进了条例草案,指出要引导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星级饭店、社会旅馆、乡村酒店、农家乐等提升服务质量,其服务质量等级的评定和复核由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负责。

  据悉,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将根据此次审议中的意见对该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办法草案二审稿将提交下次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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