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被判月探父母两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7:00 信息时报

  郑州消息 郑州市民一对70多岁的夫妇将小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小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并一月回家探望两次。法院一审支持了他们的请求。二审法官说服他们的女儿服从了一审判决。

  郑州市民张新年(化名)夫妇都已经70多岁了,膝下共有4个子女,张丽萍是他们最小的女儿(化名)。

  张新年的老伴身体虚弱,长年有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十分困难。但除张丽萍外,其他几个子女还比较孝顺,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并不时在经济上给老人们一定的资助。

  但是小女儿张丽萍因为琐事对父母有些不满,自2002年起就对父母不管不问,从来不回家探望老人。张新年夫妇一怒之下,将小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小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并每半月回家探望一次。

  一审法院对张新年夫妇的诉讼请求亦予以支持。张丽萍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在二审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张丽萍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服从原审判决,主动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了上诉。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