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企业家聚首研讨新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05:30 深圳商报

  新劳动合同法明年实施

  福田企业家聚首研讨新法

  【本报讯】(记者黄青山实习生吴星)老板聘请员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将要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老板招工,一律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昨天福田区企业家协会和企业联合会组织辖区用工单位的老总们专题学习研讨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劳动合同法。

  在本次研讨会上,深圳市劳动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秦晓南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热点问题作了详细的解读。福田区劳动局局长陈伟明要求各用工单位对新劳动合同法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福田区总工会副主席章海蓉呼吁企业加快组建工会,依托工会组织更好地建立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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