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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多发路段考量市民文明素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16:25 深圳晚报
“黑色”路段:深惠公路、广深公路、广深 高速、宝安大道、机荷高速和深南路6条主干道悲剧主因:驾驶员酒后驾车、逆向行驶、变更车道不打灯以及行人跨越隔离护栏等不文明行为 本报记者 赵笑梅 袁江斌 通讯员方菲 昨天,市交警部门公布了今年1至10月全市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有6条主要干道成为交通死亡事故多发路段,它们是:深惠公路、广深公路、广深高速、宝安大道、机荷高速和深南路。记者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在这些事故多发路段,酿成悲剧的主要原因竟是:驾驶员酒后驾车、逆向行驶、变更车道不打灯以及行人跨越隔离护栏等行为。一个个血的教训显示,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是当务之急。 黑色路段 1 深惠公路(205国道):死亡41人 在今年1月至10月的交通死亡事故多发道路排名中,深惠公路高居“榜首”,死亡人数高达41人。这条纵穿龙岗区的国道车流量极大,路面交通情况复杂。在交通死亡事故中,最主要的 “杀手”仍是机动车司机违法驾驶。尽管深惠公路车流如织,但仍有司机在这条道路上演 “生死时速”。在1月至10月的交通死亡事故中,有5起就是由司机超速或不保持安全速度而导致。另外,一些司机安全意识淡薄,行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或在抛锚后不能正确警示后车,也导致了多宗死亡事故的发生。深惠公路的人车争道现象也比较严重,在今年前10月,有4起交通死亡事故是由行人违法横穿道路引发。 而更让人寒心的,则是一些司机对生命的漠视。在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共有9起事故出现了肇事逃逸,其中有6起是机动车与行人相碰后司机逃逸。 ■案例一: 44岁的周某,是湖南来深打工的农民工,去年12月22日,他骑着单车行至深惠公路低山村路段时,为节省时间,便扛起单车翻越道路中心水泥隔离护栏,准备抄近路到对面道上。此时,深惠公路上大型车辆川流不息,他不顾生死的跨越,瞬间使其阴阳两隔——一辆由南往北正常行驶的大客车一头撞飞了他。周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交警(市交警局事故科副科长罗宏伟(下同))点评: 经过现场勘查证实,周某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二: 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交通常识。然而,30岁的王某在今年7月3日上午却忽略了。他在深惠公路横岗派出所路段突然疾穿机动车道,未经人行横道,结果迎面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交警点评: 经现场勘查证实,王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深圳,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是最常见的一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跨越者都清楚自己的行为违法,而且危险性很大,然而这种现象却时常映入人们的眼帘,他们中既有农民工,也有公司白领,既有干部,也有学生,他们深知翻越护栏是违法行为,也知道“抄近几步路,搭上一条命”不值得,但还是铤而走险。这反映出了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黑色路段 2 广深公路(107国道):死亡34人 107国道途经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五个街道,其中西乡段今年1月至10月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数量最多,共计14起,死亡15人。107国道上行驶的车辆较为复杂,特区内引发事故的责任车辆多是小车,但在107国道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中,排在前两位的事故责任车辆是半挂牵引车和摩托车。晚上在107国道开过车的司机对这条路都会有印象:道路上大货车呼啸而过,小车穿行其间实在胆寒。根据今年前10月107国道交通死亡事故统计,从上午9时到晚上21时,这条路上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并不多,但在晚上21时以后,这类恶性事故发生数量开始上升,而事故发生最集中的时段就是凌晨0时以后到早上9时前。 ■案例: 今年1月30日深夜11点多,彭某驾驶一辆厢式货车,沿107国道行驶至西乡鹤洲立交桥路段时,车辆坏停在马路当中,彭某下车只顾探查故障原因,没想到被后面上来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追尾,货车司机彭某和追尾的客车司机蔡某,双双在事故中身亡。 ■交警点评: 经过现场勘查证实,司机彭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未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且其本人仍在机动车道上停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过错。蔡某驾驶机动车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过错。 车坏在半路怎么办?正确的做法是:司机立即打开故障灯,迅速将事故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在距离故障车后醒目位置设置警告牌,人要撤离到安全地带报警等。这不仅交通法规的相关要求,也是确保司机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处置常识。然而,大量恶性事故显示:许多司机忽略了这些细节,瞬间导致不幸发生。 “黑色”路段:深惠公路、广深公路、广深高速、宝安大道、机荷高速和深南路6条主干道悲剧主因:驾驶员酒后驾车、逆向行驶、变更车道不打灯以及行人跨越隔离护栏等行为 今年 9月,发生在机场附近路段的一起8车相撞事故。 本报记者冯明 摄 黑色路段 3 广深高速:死亡15人 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恐怕都不是小事。今年1至10月,广深高速发生立案的交通事故仅29起,但死亡人数就达到了15人,另外还有39人受伤。高速公路上行车要保持必要的行车安全距离,但是许多驾驶员却没有将这当回事,最终酿出事故。在统计的29起事故中,有10起就是因为司机驾车没有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而引发。仅这10起事故就造成了6人死亡,20人受伤。 另外,遇情况不按规范安全操作也是高速公路一大“杀手”。最常见的,就是在车辆抛锚后,一些司机没有按规范把三角警示牌设置在车后150米处,而是图方便放在车后一二十米处,人也没有避让到安全地带,而是继续站在车后或车旁。后面的车辆高速驶来,躲闪不及,就要出大事。广深高速今年1至10月因为司机遇情况不按规范操作,发生了7起交通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10人受伤。 如果说上述情况可以解释为肇事者缺乏常识或粗心大意,那还有一些情况就不能不让人质疑肇事者的文明素养了。在上述29起事故中,有一起居然是由机动车违法逆行引发。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车主的“想象力”和“胆魄”让人惊叹。此外,还有6起则是由行人违法横穿高速公路引起。仅这6起事故就造成了4人死亡。 ■案例: 变更车道,不仅要提前打转向灯,而且变道车辆要确保不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然而,司机纪某驱车沿广深高速公路由南向北方向行至机场出口,打算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右侧李某驾驶的一辆大型客车刮碰,被撞客车再与出口匝道护栏和路灯相撞,造成车上两死两伤、道路设施和两车损坏的严重后果。 ■交警点评: 经交警勘查现场证实,纪某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了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是导致此事故一方面的过错,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黑色路段 4 宝安大道:死亡15人 今年全线贯通的宝安大道全长32.8公里,依次穿越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五个街道,其绿化设计以“简洁、大气、生态、田园”为特色,堪称一条景观大道。但在今年1至10月的交通死亡事故多发道路统计中,宝安大道也“榜上有名”。今年3月18日凌晨发生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更是震惊深圳。 在宝安大道,除部分交通死亡事故由小车、货车肇事导致外,还有很多交通死亡事故是自行车、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发。今年1至10月,因为自行车违法导致的交通死亡事故就达到了8起,与货车引发的死亡事故数量相同。宝安大道规划了29座人行天桥,但许多行人、骑自行车的人还是习惯从非人行道横穿马路,或在人行红灯时与机动车争道。交通协管人员一度要在斑马线两端拉起红线对行人进行放行,才能确保路口交通秩序正常。 ■案例: 今年3月18日,宝安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机场隧道路段发生一起三死一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当天,由朱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此路段撞向龙某驾驶的一辆轿车,造成龙某及两名乘客当场死亡,另一名乘客送到医院后死亡。 ■交警点评: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轿车司机龙某系酒后驾车,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等规定,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酒后驾车、逆向行驶,都是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有关数据显示,酒后驾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车),已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成为交通事故中的一大 “杀手”,仅靠交警对酒后驾车现象严查严处来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处罚酒后驾车者也只是一种手段,作为司机应当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自觉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黑色路段 5 深南路:死亡11人 深南路是深圳最美丽的一条主干道,但在今年1至10月,这条路上发生了11宗交通死亡事故,死亡11人。深南路车流如织,但这11宗事故并不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其中有9宗涉及行人,另有两宗涉及非机动车,这不能不发人深省。深南路建设了不少人行斑马线或地下过道,但许多人贪图一时方便选择了横穿道路。在上述9宗涉及行人的交通死亡事故中,就有8宗是因行人在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而引发。 另外,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也是酿出悲剧的一大诱因。在两宗涉及非机动车的死亡事故中,一宗是因为肇事者驾驶非机动车没下车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结果导致发生事故;另一宗则是因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逆行,最终酿成惨剧。 ■案例一: 今年7月16日晚,司机赵某驾驶一轿车沿深南东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深南大道湖润大厦路段时,车头左侧与由南往北方向横过机动车道的行人肖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肖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今年2月12日中午,司机苗某驾驶小客车沿深南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至东方银座酒店路段的人行横道时,见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并未停车让行,车头撞向行人卢某和杨某,造成两人受伤送往医院抢救,后杨某经医治无效当日死亡。 ■交警点评: 前一案,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此路段设有行人过街隧道,然而肖某穿越深南大道时,却选择了不走人行隧道横穿机动车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其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后一案,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司机苗某系酒后驾车,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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