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月车祸夺命716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16:2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赵笑梅 袁江斌 通讯员方菲报道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发生交通事故共造成716人死亡,机动车驾驶员、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不文明行为,依然是造成死亡事故的“罪魁”,其中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就造成了601人死亡。市交警部门公布的信息排列出了全市六大交通死亡事故多发道路,它们是深惠公路(205国道)、广深公路(107国道)、广深高速、宝安大道、机荷高速和深南路。

  交通事故数量下降逾三成

  据市交警部门在昨天会议上通报,今年1月至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11852起 (其中路外交通事故33起,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交通事故108968起),事故共造成716人死亡(其中路外交通事故导致死亡24人)、368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9亿余元。

  和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月至10月的事故数量减少了1405起,下降了33.01%,死亡人数也减少了52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共有6起,而去年同期发生了8起。今年发生的6起共造成22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宝安发生3起,龙岗、福田、南山各发生1起。1月至10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除南山、宝安两区上升外,其余区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盐田、罗湖、福田下降幅度较大。

  违法驾驶是道路交通“杀手”

  据介绍,机动车驾驶人操作不当、不按规定让行、妨碍安全行车行为、行人违法穿越车行道是主要肇事原因。其中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是造成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共造成601人死亡,占到死亡人数的86.85%;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共造成了77人死亡。

  国道、高速公路是交通死亡事故的多发道。按照今年1月至10月的死亡人数进行排名,我市主要干道深惠公路、107国道、宝安大道、广深高速、机荷高速、深南路都排在前面。

  据统计,傍晚和凌晨是死亡事故的高发时段。今年1月至10月,有501起死亡事故发生在晚19时至凌晨2时,共造成了519人死亡。

  凌晨及清晨是“魔鬼时刻”

  今年前10月,共发生了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令人深思的是,这些事故大多不是发生在白天车辆拥堵时段或上下班高峰,而是发生在车流量较少的深夜或清晨。

  据了解,这6起事故除1起发生在中午12时左右外,有两起发生在凌晨2时多,有3起发生在清晨6时多至8时多。细究事故起因,6起事故多为 “人祸”:其中有两起是因为肇事车辆在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另有两起是逆行或跨双实线行驶导致,有一起是因为疲劳驾驶,还有一起则是车主站在机动车道中间协商解决轻微碰擦,结果遭来车冲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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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数字敲响警钟

  据市交警部门通报,今年前10月因侧面相撞、正面相撞和尾随相撞造成交通事故2592起,造成574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82.94%。特别是侧面相撞,共造成交通事故1197起,造成210人死亡。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者的交通方式进行统计,机动车占到52.2%,行人占到13.53%,非机动车占到8.35%。而在机动车中排前三位的是小型客车、轻型货车和两轮摩托车。

  另外,今年1月至10月福田区发生交通事故153起,死亡52人,相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罗湖区发生交通事故103起,死亡22人,事故数量相比去年同期上升一成,死亡人数下降两成多;南山区发生交通事故167起,死亡55人,事故数量下降两成多,死亡人数略上升;盐田区发生交通事故66起,死亡7人,相比去年同期事故数量上升逾五成,死亡人数则下降逾四成;龙岗区发生交通事故1108起,死亡245人,事故数量及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宝安区发生交通事故1254起,死亡311人,事故数量下降近四成,死亡人数则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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