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明年再增60%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06: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核心提示

  可选60%档的人员为生活困难且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员,具体指: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残疾人、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记者 裴睿)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以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中,生活困难的,可以按60%档次缴费,比现在缴费基数降低20%。

  日前,该局发出《关于生活困难的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为了让生活困难、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能参保,从2008年1月1日起,这部分人群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档中确定一档进行缴费。

  据悉,从今年4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档次取消了60%一档,从以往的3档变为100%、80%两个档次。根据公布的2006年省平均工资17852元,今年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488元和1190元。“如果按60%缴费,那么今年的缴费基数则只有893元。”据介绍,为了减轻生活困难人员的参保负担,我市经过研究决定,对困难人员再次增加60%一档。

  据介绍,生活困难人员且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员具体指: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残疾人、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以上人员从2008年1月1日起,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即可。现在已经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100%两个档次缴费的,从本人提出申请次月起,缴费档次可选60%、80%、100%缴费基数确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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