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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医院门诊费降4.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09:37 南方日报
人大代表视察医院及社康中心建设情况 公明医院门诊费降4.2% 本报讯 (记者/黄键 通讯员/徐仕泉)昨日上午,光明新区公明街道辖区内的市、区人大代表一行10余人视察了公明医院及部分社康中心的建设发展情况。 据介绍,公明医院明确规定,对每月用量超过7万元的药品、每个医生普通用药量超过5000元和专科用药超过6000元的单个药品,一律停用一个月;对各门诊、急诊及专科医生处方月平均药品费用规定上限,超出规定者,按超出部分总额的10%处罚。一系列措施实现了药品费用持续5年来负增长,仅今年前9个月,每门诊人次费用仅为74.83元,与上年同比下降了4.2%,比规定的88.28元的标准低出了13.45元;出院病人人均费用为2900多元,同比下降了4.3%,比规定核定标准3400元低出了450多元。 另一方面,参加视察的代表对该医院目前仍存在的社康中心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夜间就诊要加强、与本地居民多沟通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要求和建议。另外,对该医院提出的住院大楼建设落后、社康中心办公场所拥挤、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不足等问题,在座谈会上,公明街道主要负责人刘伟增表示,属于街道范围内能做到的将尽力予以解决,不属于街道范围内能做到的也将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